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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体系建构及其实施方案研究

     提升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关键时刻用得上、人民群众信得过、真心实意跟党走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是关乎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大课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条件,也是统战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建构完善、科学的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体系不仅是党外干部工作科学化的关键环节,而且相对于党外干部的发现选拔、教育培养、考试评价与安排使用等,又是最薄弱的环节。自中央到地方,既没有相应的政策文件可作制度依据,也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仍处于摸索阶段。所以说,开展对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体系建构及其实施方案的研究可以说是一块有待开垦的新领地,大有文章可作。
一、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基本体系
(一)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体系的基本定义及其建构的重要意义
1、基本内涵。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体系是以着力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四种能力”为重点、以教育培训为基础、以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持为目标的,贯穿于党外代表人士发现选拔、教育培养、考核评价、安排使用全过程的,以持续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满意为目标的,服务、引导、规范党外代表人士健康成长的所有制度规范与管理服务行为的总和。
2、重要意义。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体系的建构是建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五S”体系的基础工作与关键环节,能否建构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直接关系党外代表人士发现选拔、教育培养、考核评价及安排使用等各项工作的质量与成效。通过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体系的建构,可以为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推荐、选拔、使用提供可靠的政治资源基础,切实提高管理服务党外代表人士的水平,加强党外人士队伍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为党外代表人士的健康快速成长搭建更好的平台,使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体系建构的总体要求
3、指导思想
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精神,深入研究把握党外代表人士的特点、成长规律与发展需求,紧密结合党外代表人士健康成长的需要,以营造党外代表人士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环境为重点,以健全规范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工作机制为保障,统筹规划、精心设计,严格程序、细化标准,逐步落实、稳步推进,建立完善、科学的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体系,为党外代表人士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献计出力。
4、基本原则
坚持地方党委领导、统战部门负责;坚持统战部牵头、相关部门协助;坚持社会协同、部门联动;坚持量体裁衣、分类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坚持服务为先、保证效果;坚持整合资源、牵线搭桥。
5、主要目标
以构建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为载体,以建立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的常态化、程序化、制度化机制为重点,争取用1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以下任务:对全市党外代表人士基本情况、教育培训及任职简历、参政议情情况等信息进行全面归档造册;在全面了解党外代表人士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完善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坚持管用结合,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统筹兼顾,着力解决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全面启动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工作,并使之步入常规化、制度化轨道;为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科学化提供坚实的基础与可靠的保障。
(三)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主体及管理服务对象
6、管理服务主体
领导主体:地方党委。尽管2000年中央明确规定,省及省以下党委统战部长,由于工作需要又有条件的要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但这项规定前提条件多,一是“工作需要”,二是“有条件的”,囿于各省不同的情况,真正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统战部长的省份还是少数。在常委职数减少的情况下,有效推进党委常委担任统战部长成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现实保障。强化地方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采取省市县三级均由党委常委担任统战部长的湖南模式,一是能加强地方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体现“常委”这种领导制度安排;二是能使统战工作依靠“常委负责制”这一格局,借助“常委同时担任、分管多方面”的优势,将包括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在内的统战工作纳入党委重要工作日程,统一谋划;三是可以更大力度、更广范围内建立健全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机制;四是可以为统战部门更加有力地牵头协调整合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奠定有效的领导基础。
牵头主体:统战部。党委统战部受党委委托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情况比较熟悉,对多党合作制度、统战工作规律及党外代表人士的成长规律比较了解,理应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中担负主要职责。要保持统战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的局面,加大统一战线归口管理力度,以大统战格局推动大人物格局的形成。统战部要积极主动地与各部门、各单位加强沟通与交流,共同做好工作。
协作主体: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党派、社团及相关部门。除了依靠地方党委强有力的领导及统战部门为主牵头协调之外,还需要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尤其是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党派、社团及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通过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形成认同,争取支持,整合力量,形成人物工作的合力,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党外人才资源,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服务工作,共同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总之,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体系建构要努力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规范有序,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大统战人物工作格局,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团结协作的职责明确、运转顺畅、环环相扣的工作流程。
二、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体系构建的实施方案
(一)完善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体系的组织体系架构
1、组建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队伍
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队伍的主体是各级统战部门。各级统战部起着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面服务、整合各方资源的主导作用。其次是各级人大、政协、一府两院、工商联、民主党派、群团与各类企事业单位,是党外代表人士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队伍。他们既要全面具体管理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更要主动配合统战部,互通信息,落实由统战部牵头筹划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因此,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队伍是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工作的基础。一是由市级统战部门明确一个相关职责部门(建议由干部处或干部科)全面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综合管理与全面服务工作;二是因为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杂,因此,有必要由各级统战部门其他处(科)室各指定一名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专干负责定期与干部处(科)对口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工作的相关事项;三是对于统战部门以外的各级人大、政协、一府两院、工商联、民主党派、群团与各企事业单位也要明确一名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专干,负责定期向统战部干部处(科)汇报涉及党外代表人士,诸如党外代表人士参与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社会管理、党派工作、光彩事业等各方面的情况。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专干管理服务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都必须纳入单位、部门及个人的工作考核内容,以确保履职、保证成效、强化监督、提高水平。
主要职责:(1)联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工作,及时了解党外代表人士需求与动向。(2)深入研究政策。加强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及时跟进党的组织工作动态,深入研究党的组织工作尤其是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政策及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为党外代表人士提供更好的管理服务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与政策基础。(3)提供政策咨询。为党外代表人士提供准确的政策信息,科学、全面解读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相关政策,并及时把政策精神传达给党外代表人士。(4)做好上传下达。上传方面,要在工作完成后规定的工作日(可以五个工作日以内)内向相关部门汇报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的工作情况,让他们及时了解党外代表人士动向与发展情况;下达方面,在深入研究政策,准确把握相关精神的基础上,对于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也要在规定的工作日(可以十个工作日以内)内召开会议向全体党外代表人士传达、解读。
2、成立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
在统战部成立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中心基本定位于:一是面向党委政府部门的工作汇报与人物宣传平台;二是面向党外代表人士的上传下达平台与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三是集中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有效载体;四是党外代表人士反映诉求的便利渠道;五是督导与党外代表人士工作有关的各部门机构履行职能的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1)收集、整理信息。全面收集党外代表人士各类信息并分类整理后及时上传至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网络。(2)定期开展调研。每半年开展一次调研活动,主动听取并及时反映党外代表人士合理的政治诉求与发展意愿,深入听取党外代表人士、社会群团、统战部门等对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与意见,并在调研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总结已有好的经验做法、限期改进存在的问题。(3)组织开展督查督办。对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主体单位的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办、定期考核评价,推动管理服务措施的落实。(4)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发现选拔、教育培养、考核评价、安排使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5)负责组织、参与与党外代表人士发现选拔、教育培养、考核评价、安排使用相关的会议,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完善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体系的制度体系构架
3、健全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制度
一是首办首问制度。党外代表人士反映事项时,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接待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答疑、指引等服务事宜;承办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承办人为首办责任人,负责事项的全程跟踪、办结回复。二是代理服务制度。党外代表人士反映事项并提供相关材料后,中心在规定时限内指派专人为之提供全程代理服务。三是陪防陪办制度。对于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事项,中心在与上级部门事先沟通的基础上,指派专人陪同党外代表人士到上级部门咨询政策,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四是组团服务制度。整合工作力量,组建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团队,深入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或群团组织、深入党外代表人士中间,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服务。五是预约联动制度。对党外代表人士反映的需要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处理的事项,由中心联系相关部门,在约定的时间内集中处理,共同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六是限时办结制度。中心对本职级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事项,立即予以解决;对解决难度大或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以及党外代表人士反映集中,具有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要准确答复办理时限或公开承诺,限时办结。七是联席会议制度。管理服务中心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分别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中心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总结上月工作,研究重大问题;遇有重大、紧急事项,由中心主任、副主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八是定期研判报告制度。管理服务中心实行定期研判制度,对重大、紧急事项及时研判,迅速呈报;对平时工作也要进行定期研判,不断总结改进。九是工作台账制度。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发现选拔、教育培养、考试评价、安排使用、考核奖惩等工作台账,做到档案资料及时更新、规范完备。十是教育培训制度。管理服务中心领导调整、成员单位派驻工作人员到位,要及时对其进行培训;对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中心主任、副主任每年进行一次以上业务培训,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实行以会代训制度,至少保证每年一次培训,切实提高其综合素质。十一是社会评价制度。由统战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通过会议座谈、抽样调查、设置举报箱、公众评议、特邀评议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征求基层统战干部、党外代表人士对管理服务中心的意见和建议,评价结果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并进行相应的评级奖惩。十二是督办考核制度。管理服务中心每年对统战系统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专干进行一次考核,建立中心集中办公人员工作绩效考评制度,考核结果与个人业绩评定、晋级晋职、奖励惩处等挂钩。

  • 完善巩固“六个共同”工作机制成效。

自湖南构建了组织、统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培养选拔党外干
部“共同制定规划、共同物色选拔、共同培养教育、共同考察人选、共同讨论研究、共同督促检查”的“六个共同”工作机制以来,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在实施过程中仍有待完善与巩固之处:一是在共同制定规划方面要更科学;二是在共同物色选拔要更长远;三是共同培养教育方面要更重实效;四是共同考察人选方面要更广;五是共同讨论研究要更深;六是共同督促检查要更细。
5、完善“三联”工作机制。一是管理服务联动。对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服务事项,实行“一个专干”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办法,确保方便、快捷、到位。二是矛盾纠纷联调。对涉及党外代表人士重大利益受侵害的矛盾纠纷,采取部门联动、综合施策的办法,及时处置,有效化解。三是突出问题联管。对党外代表人士在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服务社会中存在的具有一定代表性及普遍性的突出问题,管理服务中心要协同统战系统相关部门要想方设法、有针对性的加以集中解决,整体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综合素质。
(三)完善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体系的信息体系架构
6、建设党外代表人士信息档案数据库
以建立网上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为载体,抓好党外代表人士后备人才队伍的动态建设,建设多部门共享共用的党外代表人士信息档案数据库,对包括党外代表人士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简历等基本信息及政治培训、任职情况、社会兼职、实践锻炼、参政议政情况等在内的各类信息进行全面收集、综合分析、归类入档、定期更新,形成分类分层人才库。此外,还要在网站设立政策法规、信息公告、服务指南、人才资讯、履职情况、年度考核、相关下载、联系我们、实践基地、领导信箱、群众评议、党外代表人士之家等栏目,利用网络的便利更全面、更有效地管理服务好党外代表人士。
7、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信息平台建设。(1)在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设立信息工作办公室,负责中心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上报、更新、管理等工作。(2)接入互联网,并实行内外网分别管理,内网主要承担工作联系、部门交流、资料共享、信息通报、精神传达等职能,并实现与上级数据中心联网交互;外网主要承担政策解读、人物宣传、工作动态等社会宣传职能。(3)在管理服务中心显要位置安装LED显示屏或大屏幕电视,用于显示实时数据、监督管理。(4)配备电脑等现代办公设备,使用社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业务处置、信息反馈等,并保证中心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8、建立“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建立党外代表人士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形成职责明确、信息畅通、管理有效、服务精细的网格运行体系。(1)科学设置网格。结合党外代表人士来源或分布情况,以便于有效开展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为原则,或按区域,或按党派,或按行业进行划分,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的党外代表人士数量标准设置一个网格。制作网格服务公示牌,将网格平面图、网格长姓名、照片、联系电话、管理服务事项等,在办公自动系统(OA)上进行公示。使每个网格成为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的基本单位和组织节点。(2)明确网格工作人员及职责。每个网格明确一名网格长。网格长由与管理服务中心定向联系的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工作专干担任。网格长承担综合全面、及时了解党外代表人士诉求意愿、采集相关信息、服务党外代表人士、加强政治引导、巩固政治共识、引导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工作职责。以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为牵头单位,整合统战系统内统战部门、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及社区群众、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等工作力量,合理配置管理服务资源,组成网格服务团队,开展“组团式服务”,为党外代表人士提供多元化、精细化、个性化的管理与服务。(3)规范网格工作流程。对网格内须上报的问题、须解决的难题,要规范上报程序、案卷建立、任务指派、调查落实、处理反馈、结案归档六个环节的工作,形成“六步闭环”运作机制。
9、实现办公系统自动化(OA)。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办公自动化设备和电子计算机系统或工作站来实现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事务的处理、信息管理和决策支持的综合自动化(英文缩写为OA),成立OA工作站,实现信息采集、信息加工、信息传输和信息存取四个基本环节的智能化、透明化,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工作动态的及时掌握。
(四)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组织保障体系建设
10、组织领导制度。市级统战部对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运行负总责,指定一名副部长分管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对所承担的建设任务及以后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负全面责任。市级统战部门责任处室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随时跟进工作进度,必要时还要专题研究、集中力量解决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切实解决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的办公条件、硬件投入、软件建设、工作经费及人员队伍建设等问题。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筹建部门要制定出台细化的工作时间表和路径图,严密组织全力推进。
11、投入保障制度。市级统战部门要大力支持、全力促进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保证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的顺利进行。在人力方面,市级统战部要下大力量选优配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队伍,可以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任、机关下派、从现有编制中调剂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充实加强工作力量,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资源参与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服务工作;在物力方面,市委统战部要优先考虑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需要,统筹解决好管理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办公用品等物力支持;在财力方面,要市委统战部要在年度财务预算中专列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并向市委申请划拨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专项经费,保障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各项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如期完成经费信息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
12、检查考核制度。市级统战部门制定考核目标明确、考核内容规范的检查考核制度。一是将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列入年度考核计划,半年一次总结,一年一次进行考核;与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鉴定目标责任状,逐月检查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年终对照责任状进行考核评比;制定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中心岗位职责,在确定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将考核指标细化到个人工作岗位,每月一打分,并将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年终部门与个人评优评奖的标准;管理服务中心及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建立管理服务中心深入统战系统各相关单位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次数记录在册,并将工作效果反馈情况列入考核目标,确保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各项政策方针、制度措施的落实。统战部门必要时还要开展明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要切实加大对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工作的考核力度,将相关单位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部门工作年度考核范畴,对工作成绩突出、工作创新的部门和组织,大力表彰奖励;对工作不作为、推诿扯皮,导致影响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服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部门和组织,提出“一票否决”建议,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创建时间:2021-03-1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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